救命! never married≠单身 relationship status填错!
先说重点: never married 不意味没有男女朋友(交往对象)!
无论是哪一种签证,都会要求填写relationship status
常见的选项: Married已婚 / Engaged订婚 / Divorced离婚 / Never married从未结婚 / Separated分居 /Widowed丧偶
这些很容易理解和选择。
但是! 里面有个迷惑选项De facto到底是什么?
在交往中, 或是同居断断续续时间很短Never married 和Defacto要选哪个?
常遇到来找我们的小伙伴有类似的问题,分享几个例子:
1. 同学A
同学A与男友从 2023 年中开始同居,期间双方分别申请了485 和旅游签都选择 “never married”。
2024–2025 年两人虽有几个月异地,但持续保持共同生活,包括 2025 年初一起回国半年、2025 年中再次返回澳洲后继续同居至今。
小情侣来找我们,同学A想申请189/190副申请带男友会被YMJ查到之前同居,被要求解释之前为什么选单身吗?
A:
先澄清一个常见误区: Never married不是表示“单身”状态!
Never married = 从来没有结过婚(法律上从未注册结婚)。
De Facto=处在事实婚姻关系
那么怎么判断你是否处在事实婚姻关系中?
我们平时证明两个人处在事实关系中很麻烦,要从财务关系,家庭责任方面的关系,社交关系,以及对未来的承诺来证明双方的关系。
同学A跟男友异地也有短暂同居,但是从来没有注册结婚,且只要他们双方有一点(比如对双方未来的承诺并没有一个稳定的共识)不满足,那么即便两人交往了几年,claimNever Married 是沒有問題的!
2. 同学B
同学 B 去年递交 190签证时,粗心大意想着自己还没结婚,就声明自己是“未婚 never married”状态。
同学 B今年5月拿到PR后担保自己2年的女友做配偶移民签证,在关系时间上声明彼此有2年的同居关系。
同学 B 来找我们,担心这样会有信息前后不一致的问题吗?
A:
这里要考虑的是在这2年的同居关系中,你们是否只是男女朋友,还是处在事实婚姻。
带入我们的公式,怎么判断是不是defacto partner呢?
四个条件:
财务关系,家庭责任方面的关系,社交关系,以及对未来的承诺来证明双方的关系
那么只要有一点你们不满足,即使你们一起居住了2年,你们可能也仅仅限制于男女朋友这层关系,而不是defacto 关系。
3. 同学C
同学C男友是pr,今年2月开始在同一份租房合同上,没有joint account也没有其他关系证明文件,以后互相也不需要担保,同学C问这种可以claim Never Married?
A:
这种当然可以!
同学C确实没有married! 然后目前这个材料上面来说,同学C和男友financial方面,也没有joint在一起,在财务上来看,双方也都是自由的,那自然也不符合defacto的定义。
当然这种就是Never married 啦!
总不能是其他的Engage / Divorce / Separate或者丧偶吧。
另外有些人会误以为De facto一定是要去注册、拿到certificate才可以选,其实不是❗️ 是不是de facto partner是要看双方是否可以满足前面说的四个条件。
其他问题:
Q: 那同居没有结婚证,可以填单身或是未婚?
A: 单身 Single 和 Never Married 未婚是不一样的。至于要claim 哪一个,看你之后伴侣签证的规划。
Q: 同居有孩子不结婚,可以填单身?
A: 这个情况比较复杂。有同居有孩子不结婚的话,claim单身有难度。就要看你这个解释力度有多大了
所以,不要再说never married是单身了,Never married从来不是单身的意思。
<155>提醒大家,所有签证申请资料都将存在于移民局的系统中。在申请任何签证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声明的关系状态是正确的,并且需要前后一致。<157>如果实在不知道如何填写,可以找专业的持牌顾问寻求建议。需要看材料可以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