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同居没有满12个月,也可以申请配偶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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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申请澳大利亚配偶签证时,是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申请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是真实且持续的。关系证明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已婚关系,需要提供结婚证书;另一种则是事实婚姻关系(De Facto),需提供至少12个月同居的证明。

那么如果同居未满12个月,还有没有机会申请配偶签证呢?答案是有的!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不必满足上述要求。

1.有令人信服和同情的特殊情况

2.伴侣持有或曾持有永久人道主义签证

3.伴侣是永久人道主义签证申请人

4.双方关系已在澳大利亚州或领地的法律下注册

5.关系状态变更(例如转变为婚姻关系)

关于第1和第4点详细解析如图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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